交通银行新疆分行被罚没259万 违反征信管理规定等...
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月28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(新银罚决字〔2026〕3-5号)。
其中,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:1.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规定;2.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;3.违反征信管理规定;4.违反国库业务管理规定。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决定对其处以警告,没收违法所得13.474598万元人民币,并处罚款245.6万元人民币(罚没合计259.07万元)。
郭某燕(零售信贷业务部)存在以下违法行为:违反征信业务管理规定。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1万元人民币。
以下为原文:
以下内容为赞助商提供

网赚项目交流+骗局曝光群
扫码进群,获取今日项目最新消息
文章来源:网络
免责声明:内容来自网络,版权归原作者,本站只提供信息存储服务,侵权联系。










评论列表